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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金融知识小课堂:消费者八大权益之知情权

发表于 2024-12-21 17:08:29 来源: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泰康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人寿融知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安徽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司金识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课堂自主选择权、消费公平交易权、大之知受教育权、权益情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泰康依法、人寿融知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安徽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八大权益中的司金识“知情权”。

【定义】

‌‌知情权‌是课堂一项重要的权利,它确保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金融产品及服务前,消费有权了解产品的大之知真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特征、风险、收益等。金融机构有责任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案例介绍】

王先生通过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小李介绍,为9岁的儿子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在拿到保险合同后,王先生注意到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内容中有很多医学名词,不太理解,于是向保单服务人员小李咨询。小李为王先生详细介绍了保险条款并进行逐条讲解,特别是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等内容。这正是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案例分析】‌

本案例强调了金融机构在向消费者销售金融产品时,应当充分、准确地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相关信息和潜在风险,确保消费者在充分了解产品的基础上再做出购买决定。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合同的详细内容后再决定是否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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