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黔西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黔西南州政协原副主席、南州兴义市委原副书记、政协主席市长田涛受贿一案。原副原副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至2024年,兴义被告人田涛利用担任贞丰县委常委、市委书记市长受贿副县长,田涛贵州省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义龙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案审管委会主任,开庭兴义市委副书记、黔西市长等职务上的南州便利,为相关人员在公司经营、政协主席项目承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原副原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99万余元,兴义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市委书记市长受贿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田涛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田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田涛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来源:毕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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